转发:关于在全区非公企业开展“红色工匠”培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22来源:尤夫股份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十二条举措》(湖委办发便签〔2019〕5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开展“红色工匠”培育活动>的通知》(湖总工〔2020〕16号)要求,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凝聚职工,共克时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非公企业组织实施“红色工匠”培育活动,通过培育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非公企业红色技术标兵,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环境,为南浔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力量。

一、培育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培育首批又红又专的“红色工匠”,把20名党员职工培养为技术能手,把20名技术能手培养发展入党。

二、培育对象

1.非公企业技术工人中的党员。各级优秀党员优先。

2.非公企业技术工人,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能够解决本行业、本企业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有一定的社会认可度。县级以上劳模工匠或技能大赛优胜者优先。

三、主要举措

(一)学习培训。对入选“红色工匠”培育对象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实训。各级党组织、工会要充分发挥红领学院、工会大讲堂等学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区“两新”工委和总工会在安排思想理论学习班和技能培训班等要优先安排“红色工匠”培育人员参加。对培育对象通过学习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本科学历,在学费补贴方面优先享受“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相关政策。

(二)结对帮带。由各级总工会牵头,指导企业开展结对帮带。对入选“红色工匠”培育库的非党员技术能手,由企业党组织负责选派党员导师进行政治上结对帮带,引导其入党;对入选“红色工匠”培育对象的党员职工,由企业工会选派优秀技术骨干进行技术帮带,促进其尽早成才。每年对结对帮带成效采取“师徒双向评议”办法进行评估,对帮带效果不明显,督促指导企业及时调整,对帮带成效明显的导师,企业党组织和工会,上级党组织、工会在评先评优时优先。

(三)选树典型。把“红色工匠”培育工作成效作为重要评价内容,根据培育实效选树优秀人员进行表扬宣传,并优选推荐评选“湖州工匠”“优秀党员人才”。开展“新时代好职工”活动,聚焦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成果进行专项评选与展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镇(开发区)“两新”工委要把“红色工匠”培育对象中非党员技术能手列入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培育计划,党员职工列入非公企业人才建设工程加以培养,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各镇总工会、开发区工会要加强与“两新”工委对接,按照“强化党性、提升技能”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企业党组织和工会要争取行政支持,按照“一人一策”的要求,制定具体培育方案,建立培育纪实档案,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加强“红色工匠”培育行动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考核。实施“红色工匠”培育活动,是我区坚持党建带工建,推进非公企业工会改革,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红色工匠”培育情况纳入工会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对各镇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