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区优秀共产党员推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2来源:尤夫股份点击:

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区优秀共产党员推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度假区党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坚定信心、奋力拼搏,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争先创优行动,全力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切实扛起成为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的使命担当,现就在庆祝建党99周年之际推选表彰一批区优秀共产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和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带头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带头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投身两手硬、两战赢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推选范围和数量

此次共推选表彰100名区优秀共产党员。各镇、开发区、度假区和区级各部门推选的对象要覆盖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具有鲜明代表性,重点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主要推选表彰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病例救治的医务人员,从事联防联控、物资保障、秩序维护、新闻报道等工作的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公安民警、村(社区)工作者和在复工复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干部。一般不推选处级党员干部。各镇、开发区、度假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区级部门(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除外)推选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各镇(开发区)、度假区、区卫健局党委、区公安分局党委推选对象要有1-2个备选对象,并按照推选顺序上报。

三、推选表彰程序

1、组织推选。各镇(开发区)、度假区和区级各部门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的推选。各推选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兼顾领域和类型,组织开展推选工作,于612日前将拟推荐初步人选汇总表上(附件2)报区委组织部。

2、联审遴选。各推选单位组织对拟推荐初步人选进行了解,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人选一贯表现,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表现。拟推荐初步人选汇总表报区委组织部后,由区委组织部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有关单位意见。对推选的党员、干部人选要严格审核档案。

3、复核报审。根据联审了解情况,初步人选由各镇、开发区、度假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党委集中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填写推选人选基本情况表和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4),连同人选主要事迹材料(另附页),于618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经部务会议研究,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区委名义发文表彰。

4、表彰宣传。在全区庆祝建党99周年大会上进行集中表彰。新闻媒体对受表彰的区优秀共产党员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力量,强化示范带动,进一步营造对标看齐、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吴宏   联系电话2663359/15067211001/651001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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