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橡胶骨架新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9万吨橡胶骨架新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橡胶骨架新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选址在南浔区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进口浸胶生产线、高速喷气织机、直捻机等45台(套),配置国产浸胶生产线、直捻机、倍捻机等国产生产设备,并配建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装置,形成年产2.9万吨橡胶骨架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形成年产0.3万吨橡胶骨架材料生产能力,二期形成年产2.6万吨橡胶骨架材料生产能力,建设内容包括1.6万吨浸胶帘子布和1.0万吨白坯帘子布,其中1万吨白坯帘子布另行单独立项,不在和孚镇工业园区实施。同步对现有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改造,进行机器换人,对污水处理站开展MBR、兼氧塔等设备提升;将现有线绳生产线涉甲苯废气处理设施由RCO提升为RTO装置。项目实施后,可实现现有工业丝产业链延伸及有机溶剂源头减量,实现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提升和单位产品能耗降低。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类别

序号

保护目标

坐标/m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规模(人)

保护内容

保护要求

X

Y

环境空气

1

新胜村

229421.2

3409262.9

N

60

1677

居民区

环境空气二类区

2

长超村

229881.2

3409260.5

NE

100

2742

居民区

3

和孚社区

228894.8

3409372.9

SW

160

2056

居民区

4

和孚村

228104.7

3409141.1

W

820

1543

居民区

5

漾东村

230192.8

3408678.8

SE

350

2637

居民区

6

陈塔村

227604.2

3408657.4

SW

1300

2285

居民区

7

群益村

226851.7

3409337.3

W

2170

1920

居民区

8

云东村

226840.0

3410411.4

NW

2450

1968

居民区

9

陶家墩村

228135.0

3410818.9

NW

1000

1290

居民区

10

长超社区

231307.9

3409411.4

SW

1600

2629

居民区

11

民当村

231023.3

3408677.0

SE

1610

2144

居民区

12

四联村

230474.4

3406879.0

SE

2040

1572

居民区

13

思溪村

231900.1

3407407.4

SE

2450

3240

居民区

14

荻港村

227670.1

3406885.6

SW

2300

4126

居民区

15

李市村

227189.4

3407221.6

SW

2350

2174

居民区

16

泉生小学

228098.4

3409054.4

W

830

648

学校

17

和孚中学

228528.3

3409024.4

W

400

606

学校

18

长超小学

231824.1

3410016.3

NE

2150

460

学校

19

长超中学

231808.7

3410143.4

NE

2170

766

学校

20

和孚卫生院

228543.3

3408525.4

SW

450

300

医院

21

荻港景区

227741.4

3406624.3

SW

2430

/

景区

地表水

双林塘

/

/

S

~50

/

周边河道

地表水Ⅲ类标准

菱湖塘

/

/

SW

~2000

/

周边河道

老龙溪

/

/

SW

~2000

/

周边河道

七里塘

/

/

S

~2700

/

周边河道

衙前塘

/

/

SE

~3700

/

周边河道

地下水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水质

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6km2范围内地下水

地下水Ⅲ类标准

声环境

厂界

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环境敏感点

GB3096-20083

土壤环境

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

评价范围内的农用地

GB15618-2018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主要包括地田圩、上扎湾等人居点)

GB36600-2018第一类

项目地块及评价范围内工业用地

GB36600-2018第二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初步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清污分流制,厂区清净雨水纳入市政雨水管网,其他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1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排放。废水最终经湖州南浔长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双林塘。在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尾水排入双林塘不会对水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物料泵、水泵、风机、空压机等噪声,合理进行厂区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级一般介于75~90dB之间。对各大型设备设置减振降噪基座、减振垫片、设置隔声罩等。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经上述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地下水渗透对周围地下水质量有一定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项目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施工作,同时做好厂内污水处理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加强储罐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在上述条件下,项目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影响分析和风险评价,本项目的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另本项目将从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在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置过程等加强风险防范,定期更新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

本项目水性浸胶废气主要采用水喷淋+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涉甲苯废气主要采用过滤+RTO等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处理能力为500t/d,采用芬顿氧化+气浮+接触氧化+MBR+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等部分回用,其余纳管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进行消声减震,降低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固废

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

在严格实施环评报告提出的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基础上,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橡胶骨架新材料绿色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环评等相关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严格执行清洁生产;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自2024611日起满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461110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611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19284521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投绿城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571-87331014

3、环评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联系电话:0572-2791567  传真:0572-2667287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1号楼2H228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街道开元路100

联系电话:0572-2668599


十、全文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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